学生工作部是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对大学生实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部门,也是代表学院对学生实施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

 部门下设团委、学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学生就业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6个内设机构。

 结合学院实际,确定本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2)制定学生工作线专职人员工作条例,参与思政人员选拔,做好岗位培训,开展工作考核,开展分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检查评估和考核。

   (3)提供在校学生心理普查和咨询服务,协调、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

   (4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制定全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6)制定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比条例,组织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7)制定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学生违纪处分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

   (8)实施学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有关资助政策,做好相关经费的分配和审批工作。

   (9)组织开展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开拓岗位,建立基地,规范用工制度,做好助学资金管理。

   (10)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有关学生人身保险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

   (12)组织实施第二课堂教育工作。

   (13)拟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

   (14)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服务和文明离校工作。

   (15)承担学生军训、国防教育和人武工作。

   (16)做好校园学生活动的管理工作及学生校外活动的审批工作。

   (1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对外交流活动。

   (18)调查研究学生的学生和生活状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19)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善后工作。

   (20)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