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学生处日期:2022-09-21人气:10

各学院:

根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综合奖学金评比实施办法》、《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先进班级评选实施办法》、《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单项奖实施办法》,为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评选优秀个人和先进班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类别

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先进班级。

二、评奖对象

评奖个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我校在籍注册的二、三、四年级学生。

评奖班级:二、三、四年级班集体

三、评奖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奖条件:所评奖项按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手册》(2022年版)的条件执行,其中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不参照学生宿舍卫生成绩。

评选办法:个人奖项(其中社会实践优秀奖由团委组织评选),学生结合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提出申报,在带班辅导员指导下进行评选后报各学院初审,再经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审定;集体奖项,由班级在总结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条件提出申报,各学院初选后报学生处审核,评选结果报学校审定。

获奖学生及先进班级名单需在各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查,将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3天,广泛征求意见。如有疑问,应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公示期后不再受理。

四、评选时间和评奖要求

评选时间:1014日前各学院将初评材料:学生申报表及各奖项名单报学生处,并将学生所获奖项录入学工系统,请各学院录入后仔细核对获奖名单是否正确(获奖名单以学工系统数据为准)。报送的纸质材料顺序要跟学工系统中查找的各个奖项名单及顺序一致。

评奖要求:评奖是为了激励先进,树立榜样,促使广大同学学先进、赶先进,总结经验,奋发学习,努力进取,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全体同学应明确目的、认真对待、积极参加,各学院认真审核、把关,如发现评奖环节中有虚报、错报现象,则取消相应奖项名额,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2021-2022学年的学生评奖评优工作。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学生处

                                        202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