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学生处日期:2023-08-18人气: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2〕4号)要求经研究,2023继续组织开展“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苏乡永助”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同时,推动各地各校结合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积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资助育人活动,构建富有江苏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

二、活动内容及

(一)推荐“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资助宣传大使,积极动员校内外各方力量,创新宣传形式,开展“资助政策我来说”“资助政策乡村行”“资助政策进社区”等活动。

(二)推荐“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从奋斗在资助一线的工作者中推荐资助工作经验丰富、资助事迹感人、资助育人成效显著的优秀资助工作者,通过推荐活动让全省资助战线工作者能够鲜明地感受到可敬、可亲、可学的身边榜样,同时培养受助学生感恩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上述活动的推荐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创新工作形式,确保活动效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形式,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线上”与“线下”联动,将育人贯穿学生资助全过程。

(二)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参与度。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切实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浓郁的资助育人校园文化氛围。

(三)增加初选环节,确保报送质量。各学院要在征集、初选的基础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代表本学院最优水平的材料和人选。

四、报送时间

相关推荐材料于913日前报送。

材料接收邮箱:158753474@qq.com。

    五、评选与表彰

      评选出6位“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予以表彰与奖励。

       以上材料和人选将择优报送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要求.docx

                                                         学生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