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学生处日期:2021-04-15人气:235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评选工作的通知

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和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逆境中成才,不断提升自我教育、自强自立的感恩和责任意识,促进我校资助工作从保障性资助逐步向发展性资助转变,学生处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为参加学院勤工助学工作连续一学期以上、平均每月工作时长≥20小时的在岗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最近一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无挂科现象且平均学分绩点≥2.0,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50%之前。

4、工作能力强,热爱勤工助学工作,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完成用工单位布置的任务,并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工作中无迟到早退现象;生活俭朴,能热心帮助人。

6、本学年公益活动至少做满4次,表现良好以上(含良好),食堂就餐主动送餐盘,积极参与和支持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

二、勤工助学“优秀小组长”评选条件

  1、担任组长一学期以上。

  2、担任组长期间对组内日常管理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团结组员。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最近一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无挂科现象,平均学分绩点≥2.0,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50%之前。

  5、本学年公益活动至少做满4次,表现良好以上(含良好),食堂就餐主动送餐盘,积极参与和支持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

三、勤工助学“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参选对象必须是学院勤工人数达6人(含6人)以上的部门。

2积极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路线,认真学习并执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勤工助学办法》。

3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部门一年中无受校纪处分者。

4部门负责人能够严格按工作职责办事,团结协作,民主作风好,坚持原则,敢抓善管,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5部门成员相处融洽,团结互助,关心帮助相对贫困的同学。

6部门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总结工作得失。协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强对本部门勤工助学同学的日常管理,并结合本部门特点开展创新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7部门全体勤工助学学生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方式

1、纸质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年度学生勤工助学优秀小组长申报表》(附件2)、《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勤工助学“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

2、报送时间及方式:所有材料均以勤工小组为单位报送,并请于2021年4月30日(周五)中午13:30前将纸质版于值班时间内交至电子电工112室(值班时间为:周一、周三、周五中午12:20-13:30,周二、周四、周六下午15:20-17:00),未按时提交材料的用工单位视为无人申请。

五、评选程序

自荐:采用自荐的方式参评,即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初评:由各用工单位以及辅导员根据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参加勤工助学时期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评议,填写具体鉴定意见

复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部门初评结果,结合学生平时综合表现进行复评并公示,无异后上报学校。

六、奖励及表彰

被评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优秀小组长”“先进集体”的同学和集体,学校将统一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给予一定奖励。

    

    特此通知。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414

附件1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表.doc附件2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年度学生勤工助学”优秀小组长“申报表.doc附件3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勤工助学“先进集体”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