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师生返校工作方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1、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2、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疫情排查、信息填报等事项。
3、不得漏报或瞒报个人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等接触史、身体异常状况等疫情信息。
4、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5、不得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人员聚集活动。
6、不得违反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校园管理规定。
7、不得违反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8、隔离观察人员不得违反学校或地方行政部门有关隔离观察管理规定。
9、应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做出的各项防控措施、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二、违纪行为和处分
1、对有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学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公安机关处罚的,学校依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3、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处分的种类、程序按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相关规定执行。
4、受到处分的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提出申诉。
学生处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