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评选条件
(一)班集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能积极开展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全班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助,班集体凝聚力强;
(二)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在班风、学风建设中能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所评学年班级成员无受校纪处分;
(三)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四)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
(五)班级成员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各项劳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校级文明宿舍创建效果显著;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坚持早锻炼和课外锻炼,出勤率高(95%以上)、质量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不断提高,体育成绩达标率高。
第二条 评选比例、办法
由班级在学年总结的基础上,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组织评比,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学生处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第三条 奖励办法
对获奖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0元/班级。
第四条 本办法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